您好,您这边具体入职的是什么公司?做什么工作,公司为什么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拖欠你多久的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可以来电详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故如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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