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和平区法律咨询 > 和平区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1.入职日期 2016年7月18日入职

1.入职日期 2016年7月18日入职

ask****326 天津-和平区 劳动争议咨询 2017.07.27 15:32:33 4人阅读

1.入职日期 2016年7月18日入职 2017年7月18日 工作漫1年 这样的话 年假应该休几天

其他人都在看:
和平区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和平区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按照法律规定工作年限满一年可以享受年薪假,一年到十年之间为五天,满十年不到二十年10天,满二十年15天

2017-10-25 09:19:1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018-11-15 07:10:0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