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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经济诈骗罪的明确定义及具体界定标准,通常情况下,此种犯罪是指通过虚构、编造或篡改各类信用凭证等方式,进行非法的金钱获取行为。
具体来讲,此类犯罪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首先,此类犯罪所针对的主要法益对象为我国的金融秩序管理制度及其稳定性,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的财产所有权权益;
2、其次,在犯罪客观方面,需要具备实施有关诈骗行为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伪造、篡改或变造的结算凭据来进行非法获取财富的活动;并且这些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才能构成经济诈骗罪;
3、最后,针对犯罪主体而言,并没有特别规定其身份限制,任何人都可能成为该类犯罪的实施者;而在主观要件上,必须是有明确的行为意图,即希望通过这类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024-03-12 15:15: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