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用人单位的做法违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7年,属于意外事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情节较轻的。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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