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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我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pub****636 上海-宝山区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4.02.17 23:40:44 313人阅读

交通事故全责我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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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情况是什么呢

2024-02-18 10:0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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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3109条

交通事故全责我应该承担

2024-02-18 09:5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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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56579条

您好,根据责任划分赔偿费用

2024-02-18 06:34:40 回复

你父亲会讲,儿子出了赡养费向你主张赡养费用不会有错。我认为关键问题是,是否老人没有生活来源?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诉前保全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如果因为保全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办理诉前财产保全常见的七个问题
1、什么情况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手段?
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诉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申请会被驳回。
4、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后不会有什么后果?
人民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的,人民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5、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哪些资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及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各一份;
(2)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主休资格的证明资料;
(3)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民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合同书、欠据;
(4)证明概要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
(5)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用房屋或国有土地担保的,必须提交产权证及房产登记信息卡(已抵押或被查封的房产和土地不能担保);
用现金担保,必须提交存期为半年以上的定期存折或存单(存折或存单由本院暂为保管);
上述材料必须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一份;
(6)担保人为第三人时,担保人本人需现场确认担保(单位除外),若第三人无法现场确认,需提交相应的公证证明;
(7)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6、申请保全措施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7、如果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人民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照人民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终应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费用属于案件受理费,应由申请人向预交,之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  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扩展资料: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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