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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的含义以及变动后的登记是哪些
结论: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解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律师解析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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