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析: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约定不明的;自然人之间借贷不支持。自然人外的借贷。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约定了借期利息。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专业解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规定,若借款合同中并未详细载明支付利息事宜,抑或对此项约定的表述含糊不清且各方未能达成补充协议者,则利息金额应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实际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诸多因素予以综合考量后加以确定。具体而言,针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若无明确约定利息事项,则可视为无息借款。
专业解答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关于利息的索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借贷双方明确约定了利率,且没有超过四倍LPR,那么就应该按照约定来计算利息。如果超过了四倍LPR,那么超额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出借方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支持。但是,如果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或者在逾期后请求支付逾期利息,法院可能会支持这些请求。
专业解答在民间借贷诉讼中,关于利息的追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判定。如果借贷双方已经商定了利率,并且这个利率没有超过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出借方按照约定的利率要求支付利息时,法院通常会给予支持。这实际上体现了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合理规范和保护。
专业解答在无利息约定的自然人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法院不会支持出借方索要利息的诉求。但若借款协议中未明确利息条款,而双方后续有争议,法院会根据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酌情判断。法人间的借贷情况与此规则有所不同。
专业解答借贷中,无明确利息约定视为无息,债权人不可索要。自然人间借贷,利息未明法院不支持。非自然人间借贷,利息争议法院会根据合同内容和市场利率判断。借款人逾期还款,需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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