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排除妨碍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解析:
排除妨碍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类别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等;而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定类别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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