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调解离婚放弃抚养费可以再起诉。
解析:
调解离婚放弃抚养费可以再起诉。
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或者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以子女名义起诉主张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若离婚双方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无力履行抚养义务,无法保证子女必要的生活、教育费用时,未成年子女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向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主张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规定,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专业解答离婚后放弃抚养费并非终身放弃权利,法律允许在子女生活、教育需要超出原约定额度时,父母可就额外费用向对方主张。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孩子的实际需要。
专业解答经调解放弃抚养费后,再次起诉通常不获法律支持。若负责抚养方经济能力下降,子女可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考虑双方负担能力及子女需求做出公正裁决,通常按总收入20%-30%支付抚养费。若无固定收入,可参考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父母可协议由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但当其无力满足子女需求时,法院不支持此协议。
专业解答在离婚协议中未能争取到抚养权的一方,离婚后仍可上诉争取。只要有必要,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包括:共同生活方患重病或残疾无法抚养、未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负面影响、子女愿跟随另一方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合理理由。
专业解答在离婚协议中未能争取到抚养权的一方,离婚后仍可上诉争取。只要有必要,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包括:共同生活方患重病或残疾无法抚养、未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负面影响、子女愿跟随另一方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合理理由。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是否可以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时放弃抚养费后是否可以再要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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