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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辽宁人,在辽宁离婚,离婚协议明确标明

ask****339 辽宁-盘锦 离婚咨询 2017.12.16 10:32:06 1人阅读

夫妻是辽宁人,在辽宁离婚离婚协议明确标明,在青岛的房子归女方所有,贷款女方偿还,一直未过户,现想过户,但是找不到男方。两年前因抚养费问题找不到男方在辽宁省内法院起诉判决书标注男方住址不详找不到。有辽宁当地男方单位和社区开具住所不详,找不到此人证明,这种情况房子怎么过户在女方名下?我可以起诉房产吗,起诉房产不给我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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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锦州 咨询解答:10156条

您好,建议您协商解决,收集有利证明,协商不成可根据证据的情况决定是否起诉。

2017-12-17 13:0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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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离婚诉讼费多少钱?有明确规定吗?

    专业解答每件交纳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若诉讼费交缴后原告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涉及律师,按司法部的律师收费规定,若离婚不涉及财产的收费每件1000元,涉及财产的按比例加收:1万元5至万4%,5到10万3%等。

    2024.06.20 683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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