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南宁法律咨询 > 南宁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交通肇事是否存在自首的问题呢?

交通肇事是否存在自首的问题呢?

董* 广西-南宁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7.12.14 15:03:08 425人阅读

听他们说很多时候自首的话,在处罚的时候会减轻处罚,那么交通肇事是否存在自首的问题有所帮助?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宁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南宁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摘要:随着我国汽车使用量的大幅增长,交通事故与日俱增,交通肇事罪也成为常见的频发性犯罪。一直以来,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自首问题在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又有很大的争议。本文拟通过自首成立的条件、交通肇事罪中自首问题的理论分歧及其认定三个方面来论证交通肇事罪可以成立自首。以下是我对此的论述。
  关键词:交通肇事罪;自首;理论分歧
  
一、自首的成立条件
  自首的定义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分为两种情况: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1、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所谓自动投案,即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被询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下列情形也应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它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辑、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投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等等。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即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为司法机关追诉其所犯罪行提供客观根据,使追究犯罪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2、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为。特别自首要求:
  
(1)特别自首的主体只能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
  
(2)特别自首必须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
  
二、关于交通肇事罪中自首问题的理论分歧
  1.观点争论
  对于这一问题曾有激烈的争议,归结下来有三种:
  观念一是: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在事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是其法定的义务。观点二是:对于交通肇事犯罪案中的自首问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为自首。对交通肇事者事发后没有逃逸而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如上述观点一所述,不应认定为自首,但在处理时应酌情从轻处罚;而对肇事后逃逸,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则应视为自首。对后者,《刑法》第六十七条虽规定对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在量刑上,从轻或减轻的幅度应比前者小。观点三是: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肇事者在事发后没有逃逸,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主动向公案机关报案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依法认定为自首;肇事者逃逸后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限间,又主动到公案机关报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也应认定为自首。
  
2、我认为,以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而否认其存在自首,这是缺少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根据的。刑法总则与司法解释都未否定作为过失犯罪的交通肇事罪存在自首,而在刑法理论中,交通肇事罪存在自首也有其充分依据,其具体理由是:
(1)自首制度规定于我国刑法总则中,属于指导性的量刑制度,如果没有例外规定,对于所有案件都具有指导意义。
(2)自首与属于主观要件罪过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均为犯罪人心理态度的表露,所不同的只是:自首是犯罪人犯罪后的心理态度。
  
三、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认定
  交通肇事罪虽然存在自首,但与其他犯罪相比还是有其特殊性,因此在认定交通肇事的自首时应当注意一下几点:
  
1、关于交通肇事后没有逃逸自首的认定
  根据相关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肇事者应尽法定的告知义务进行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停车、报告交警、交管部门其实只是抢救和听候处理等其它义务的附随义务,它们不能脱离基本义务而存在,不履行不停车、不报警这两项义务本身并没有构成犯罪,不受刑法规定的自首情节的约束;对不保护现场的肇事者来说,虽然会对肇事责任的认定产生一定程度的困难,但并不能从根本上否认肇事者的责任,因此危害性不大;而不抢救伤者和财产将会致使事故后的人身财产生命安全的挽救工作不能及时进行,从而导致原本可以挽救的生命无法挽救以及将会造成更重大的财产损失;不听候处理其实就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行为,行为人想从根本上撇清其与交通肇事之间的关系,这必将导致肇事责任无人承担、无法认定。因此,听候处理的义务以及抢救伤者和财产的义务才是这些法定义务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义务。
  
2、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自首的认定
  逃逸后的自首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交通肇事者没有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只是报警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第二种情况是交通肇事者在抢救受伤人员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不报案,后又投案自首;第三种情况是行为人不抢救受伤人员也不报案,但事后向公安机关自首。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量刑情节形成之后就不能改变,所以针对以上三种情况的交通肇事者量刑时,幅度应该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之内,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于情节恶劣的,可以不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3、关于交通肇事者事后积极抢受伤人员,但没有及时报警的情况的认定
  我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后抢救受伤人员是最重要的,交通肇事者有没有及时报警并不是成立自首的唯一标准,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在没有条件报警的情况时,比如没有通讯工具、信号障碍等,则交通肇事者在抢救伤员后报警可以认定为自首。在此情况下如果要求交通肇事者第一时间必须报警,那么势必会耽误抢救受伤人员的时间;而当在有条件报警的情况时,可能会出现交通肇事者因为抢救伤员而一时忘记报警,或者目击者已经报警,但只要肇事者还在事故现场或者抢救现场且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也可以酌定为自首。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即便不成立自首,也不能被认定为逃逸,而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幅度内定罪量刑。希望对你的交通肇事是否存在自首的问题有所帮助

2017-12-14 15:04:08 回复

交通肇事罪存在自首,肇事者在被抓获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就可以构成自首。不仅是交通肇事罪,任何罪名中都可以存着自首,对于自首的嫌疑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公安、检察、审判等办案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办案机关的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将自己置于办案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审查与裁判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可能存在自首行为。
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3、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管制
73781人阅读

我国交通的高速发展加快了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进程,交通管制的作用不可小觑,那么什么是交通管制的具体含义呢,空中交通管制规定有哪些,交通管制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10448人阅读

现在的交通十分的便捷,大家的出行也有了更多的选择,于此同时也造成了经常性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认定期限的有关知识,那么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有哪些呢!

撞死人
419671人阅读

汽车的普及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时有发生车毁人亡的惨剧,律图撞死人百科栏目,为你介绍撞死人相关法律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车票预售期
14530人阅读

众所周知,为了方便广大公民购票,因此我国的车票是提前预售的,这样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行程提前订购车票,但是大家知道车票预售期是多久吗?小编来为大家介绍车票预售期的知识,给大家阅读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9517人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交警来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划分出双方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后,再协商赔偿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文为你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李锋妮律师:

    回复及时,服务优质,学识渊博

    综合评分:5 北京-朝阳区
  • 用户 ****评价曹刘律师:

    很认真得帮我处理这件事情

    综合评分:5 安徽-六安
  • 用户 ****评价郭培员律师:

    服务挺好

    综合评分:5 北京-朝阳区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