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资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取得巨大进步,但是也要看到,这更多的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去的发展,不符合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所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关于污染环境的规定也不断细化,污染环境罪的法条也开始出现并发生作用,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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