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温州法律咨询 > 温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淄博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淄博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李* 浙江-温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3.07.16 11:36:08 496人阅读

淄博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其他人都在看:
温州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温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023-07-16 11:37:0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