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必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签字承诺(不需要加盖任何公章),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共同前往受理点办理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5、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区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金融保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