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婚后建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
1、婚后建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建造的,并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双方有约定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则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专业解答对房屋拆除后重建的,重建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改建、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添附的,房屋仍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添附部分的价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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