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后若是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以不通知家属,但即使此种情形存在,也只是暂时不通知家属。依旧需要在妨碍的情形消失之后,履行通知家属的职责。若是不存在妨碍侦查的情形,公安机关也不进行通知,那么相关职员就违法了。
专业解答存在以下两种情形时,可以不通知家属:1、无法通知到其家属;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可能会妨碍侦查的。待有碍于侦查情况消失后,应立即通知其家属。
专业解答执法人员无法通知家属的;再者就是犯罪嫌疑人涉嫌国家安全犯罪及恐怖活动犯罪的,一般是不会通知家属;执法人员在拘留时必须要出示拘留证,而且执行拘留的人员不能少于两人。
专业解答法院开庭不会通知家属,只要通知诉讼参与人以及案件的当事人就可以了。但如果被告是属于未成年人、被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时候需要通知法定代理人来参加诉讼活动。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1、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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