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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利用个人社交软件骗取客户

ask****856 上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05 20:52:04 1人阅读

你好 公司利用个人社交软件骗取客户 在网上商城购买商品等商品涨价在卖出商品赚取差价 没有实物 这是不是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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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回复
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3429条

你好,请问骗取客户的行为在哪里

2017-12-05 21:54:51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477条

这个不好判断,建议电话沟通。

2017-12-06 10:08:52 回复
地区:上海-普陀区 咨询解答:44528条

及时报警报警

2017-12-05 21:13:34 回复

您好!本罪与上述两罪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主要区别在于上述两罪发生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破坏的是公共场所的秩序;本罪发生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破坏的是这些单位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秩序。上述两罪行为人必须同时具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情节,本罪毋须具有,实践中往往由于有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本身处于或靠近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等公共场所,所以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遭到破坏、交通秩序遭到破坏的后果;也可能在行为人聚众实施上述两罪时导致这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目的着手加以区别。一般来说,本罪行为人目的是直接针对特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而上述两罪行为人并不以扰乱特定单位工作秩序为目的,对于前一种情形应以本罪论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混乱的后果应作为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索之一。对于后一种情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构成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按吸收犯处理,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对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主观上属于过失的,不构成本罪,但应将这一危害后果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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