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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款,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房产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其实你的提问中主要是涉及到房屋产权和债权的问题。我先举个不太恰当但容易理解的例子,然后再解答你的提问,这样就容易理解了。比如A向父母或其他亲朋借1万元购买了彩电,发票登记为A的名字,彩电就归A所有,他可以使用以及处置,借钱给A的人只能对A拥有债权,可以要求A按约定及时还钱(或者不要A还钱了),但对彩电没有处置权,比如将彩电拿去转送别人等。只有在A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同意以彩电抵债,这样才会出现彩电所有权的转移。 1、该房产的所有权归男女双方。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女双方名字,也就是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根据住建部部颁《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所以,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名字,该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男女双方。 2、严格来说,男方父母没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的,当然作为父母要使用该房屋,男女方从孝道上说应答应,一些家庭父母即使没出钱也会为父母提供住所的。从处置权这个角度来说,男女方可以拒绝的。不过,还要考虑父母对男女方拥有首付房款债权的。 3、若离婚,房子按照男女双方原设定份额分割,若原设定为“共同共有”,则均分一人一半;若设定为“按份共有”,则按设定份额分割。若还有贷款未清,包括父母首付款的债务按相应房产份额承担(若父母不再主张首付款债权,债务也就灭失)。 4、父母对为该房产出资首付款权利以对产权人的债权来体现。 个人理解,供你参考。本想简单说下,但要说清楚些,就只好多写了。
您好,关于婚前男方父母首付写2人名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婚前男方父母首付写2人名字,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倘若该房产的所有权人登记在父母名下,并且由父母支付了首付款并承担每月的银行贷款,那么可以明确地说,此房产应归属于父母所有,而非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若夫妻选择离婚,他们将无法对此房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然而,如果该房产的所有权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那么我们需要进一步考虑购买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之前。
专业解答父母一方出资购买房产后的归属问题探讨针对如下三种不同的情形,我们做出详细解读与分析:首先,若婚后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了房产,且该房产已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则在法律层面上,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发生离婚诉讼时,这部分财产将不会作为可供分割的财产来处理;其次,如果婚后有一方父母仅提供部分资金(如首付款或尾款等)为其子/女购置房产,并且该房产已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部分房产可以被视为是其父母单方面赠送给子女的礼物,因此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这部分财产同样无法作为可供分割的财产来处理;最后,如果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但该房产却登记在另一方或夫妻双方名下,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这部分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即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并不意味着它必须被平均分配,而是需要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和判定。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确立前,男方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项;而在结婚之后,则会将女方的名字添加至房产证上。在此情况下,这处房产便被视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反之,若婚前的产权归属为单方面所有,那么在缔结完婚约后,另一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获得该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从而使得原先属于个体的财产转变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这笔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男方出资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时,这一行为可被视为对女方的无偿赠予。在此情况下,该房屋的首付款应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偿还义务,那么在这段时间内所偿还的贷款部分则应当被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
专业解答男方支付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如何分配针对结婚前由男方支付首付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为女方姓名的情况,此种类型的房地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财产。因此,当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妇双方首先需要经过友好协商以确定最终的房产归属。然而,如果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他们有权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问题。
律师解析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说,婚后一方出钱付的首付双方也无约定为一方财产的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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