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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追诉期怎么计算呢?求解答。

李* 广西-河池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01 14:13:05 102人阅读

我的舅舅挪用公款被举报了,问一下大家啊挪用公款罪追诉期怎么计算呢?非常谢谢你的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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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行为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形下,只要行为人完成了 “挪”和“用”的行为,则行为人的挪用犯罪就达既遂,即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于继续状态的是挪用的公款使用权被侵犯的状态,而不是犯罪行为的继续。
(二)在行为人将挪出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以外的其它个人用途时,仅有“挪”和“用”的行为尚不能认为犯罪已达既遂,必须达到超过三个月才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三个月之后的继续状态同
(一)一样,也是公款使用权被侵犯的持续状态,并非犯罪行为的继续,因为此时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依据上述分析,挪用公款罪为行为犯是显而易见的,在犯罪形态上也并非持续犯。

2017-12-01 14:2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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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意见认为,本罪实施的行为是“挪”和“用”的结合,在公款失去合法控制期间,挪用行为实际上也处于继续的状态,因而挪用公款罪属于继续犯(或称持续犯),故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挪用案件被提起诉讼或行为人自动归还了公款之日起计算;另一种意见认为,公款被挪之后,犯罪行为已构成既遂,公款失去控制的状态,不是犯罪行为的继续,而是不法状态的继续,因此挪用公款罪属于行为犯,其追诉期限应从移挪之日起计算。实际上这两种观点的分歧之处在于挪用公款罪是继续犯还是行为犯。
以上就是挪用公款罪追诉期怎么计算的回答。

2017-12-01 14:1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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