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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要在商铺规划红线外公共区域规划收费停车位需要

ask****586 河南-周口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17.11.28 18:11:18 2817人阅读

我公司要在商铺规划红线外公共区域规划收费停车位需要向哪些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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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线图是规划局确定的项目建筑总平面图,或城市规范管理部门正式确定的项目建筑的总用地面积的示意图,其中红线是用来表示建筑物的边界外沿界限,即实际可使用土地的边界图。是一种边界标示。

2018-01-17 13:2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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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车位归属可以根据以下几个几点来确定:
1、根据红线图划定:
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
2、看用地性质:
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商铺门前车位管理:
针对这部分停车位的管理,是由附近商户进行责任承包,自己管理,自己使用。但前提是,商户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管理车辆的停放秩序,如果收费,必须根据相关法规办理,符合相关收费标准,如果因无序管理,造成停车秩序混乱,或者影响交通通行,交警部门可以予以取缔或收回。

2020-12-09 13:11:14 回复

对于小区内的车位、车库的分配和使用,《物权法》第74条限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需要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商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隶属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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