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解析: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此两种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
(一)任意撤销权。行使条件有: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动产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条件。不动产和拟不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公证。具备上述条件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法定撤销权,其行使条件有: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只要具备上述事由之一,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赠与财产是否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专业解答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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