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普通股东的资格有以下限制:
1、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2、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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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普通股东的资格有以下限制: 1、普通股东不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律师解析 普通股东的资格限制: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如下: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作出认定。 2、出资人虽未签署公司章程,但已经按协议实际出资,并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出资人主张不具有股东资格,要求收回出资的,不予支持。 3、股东名册记载之股东,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未予记载,但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为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具有股东资格。 4、股东与第三人约定该第三人无须出资,但可享受公司利润,第三人要求确认具有股东资格或要求公司支付利润的,不予支持。
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如下: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作出认定。 2、出资人虽未签署公司章程,但已经按协议实际出资,并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出资人主张不具有股东资格,要求收回出资的,不予支持。 3、股东名册记载之股东,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未予记载,但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为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具有股东资格。 4、股东与第三人约定该第三人无须出资,但可享受公司利润,第三人要求确认具有股东资格或要求公司支付利润的,不予支持。
律师解析 普通股东的资格限制: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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