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保定法律咨询 > 保定不正当竞争法律咨询 >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种,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种,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陈* 河北-保定 不正当竞争咨询 2023.04.22 11:56:05 407人阅读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种,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其他人都在看:
保定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保定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专业分析:
一、身边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混淆真伪,引起消费者的误认、误购。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违背诚实信用商业道德,扰乱竞争市场,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仿冒知名商品其它标志的行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名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仿冒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误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公众的误解,诱使消费者误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023-04-22 11:58:05 回复

解答如下,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给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受损害人可以依相关规定请求民事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销售伪劣商品罪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刑法》第三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规定了相应的罪名。其中,第一百四十条是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一般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则是对销售假、劣药、不符合相应标准的食品、化妆品,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等等具体商品的处罚规定,它们与第一百四十条的关系是:销售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销售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以上各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行贿罪与罪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论处。第二十二条进一步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上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也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四)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虚假广告罪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六)串通投标罪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以上规定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

    专业解答市场混淆行为:包括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商业贿赂行为: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虚假宣传行为: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商业毁谤行为:指经营者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声誉进行损害的行为。若是对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2024.02.26 3486阅读
  •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专业解答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

    2024.09.28 6575阅读
  •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专业解答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

    2024.09.27 6669阅读
  •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几种形式

    专业解答1、混淆行为行为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3、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虚假宣传行为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七、低价倾销行为八、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九、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十、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行为十1、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2024.06.04 17183阅读
  • 如何确定不正当竞争赔偿数额?

    专业解答赔偿数额通常有三种计算方法:1、原告因被告的侵权所受到的损失。2、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3、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原告因被告的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范围一般包括:1、直接损失。2、间接损失即可的利益损失。3、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调查费用、补救费用、因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律师费等。

    2024.06.15 16124阅读
  • 7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什么

    律师解析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诋毁行为。 7.利用技术手段从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5.01.23 1377阅读
  • 不正当竞争的处罚,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律师解析 以下列举了不正当竞争处罚金额的几种情况: 1、混淆行为的,违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超过5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商业贿赂,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款。 三、商品作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2024.09.18 1396阅读
  • 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律师解析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 1、混淆行为(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2、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3、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024.09.03 144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