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如下,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标准:150元月
根据有关规定,每年6月10月,安排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我省标准为150元月。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我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150元月,发放期为每年6月至10月。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专业解答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规定是:在作业温度无法降至33摄氏度以下的情况下,员工可获得每月不低于300元的高温补贴。如果不按照月份发放,按照天数发放的,那么需要向员工支付每人每天不低于13.8元的高温补贴。
专业解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广东省地方政策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工作环境从事劳动的,除了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暑措施以外,还需要以现金方式按照每人每月150元以上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发放标准结合当地物价和用人单位劳动者福利待遇制定规定确定,但是不得低于国家法律和地方政策最低发放标准。
专业解答广东省高温津贴规定的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可是,广东省的高温费是一直要发放到10月底的,而且高温费的发放对象就是针对普通劳动者的,特别是夏天那些户外工作者,工作温度超过33摄氏度的,都可以跟公司索要高温费。
专业解答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每月150元,从6月份一直发放10月份。高温津贴应当是按月支付,和员工的基本工资一起发,这个应算入工资总额中。企业不得用实物或者低于这个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否则员工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专业解答享受高温补贴的范围和标准,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岗位的作业场所的温度应该在33度以下,如果得不到这个温度,用人单位就应该每月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每月为150元,用人单位不得将高温补贴费计入工资,如果气温过高,应当停止工作,避免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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