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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明了一项专利,请问技术合同法失效有何规定

尹** 新疆-和田 合同效力咨询 2017.11.25 06:38:48 83人阅读

从小我就喜欢发明东西,如今我已经发明了一款新的专利并签订了合同,请问技术合同法失效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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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技术合同法失效有何规定有如下回答根据《技术合同法》规定,无效技术合同有以下几种:[1]
1.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违反法律、法规”,是指订立合同或者依据合同所进行的活动是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行为。如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赌具、枪支弹药、毒品等国家明文禁止的内容,这种行为就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订立合同的目的或履行合同的后果严重污染环境、损害珍稀资源、破坏生态平衡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如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是为了规避法律,取得在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这种行为虽没有直接违反法律、法规,但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是指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技术,或者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非专利技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合同与技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相违背的,因此。它是无效的合同。
3.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侵害另一方或者第三方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和转让权或者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的行为。订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技术合同,既损害了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利益、又扰乱了技术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技术合同是无效的。
4.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
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技术合同,违背了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与技术合同法的自愿平等、互利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是根本相对立的,因此,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技术合同无效。

2017-11-25 06:4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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