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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学生在学校捡到手机后准备交给门卫

ask****146 辽宁-阜新 人身侵权咨询 2017.11.24 13:45:47 285人阅读

一个大学生在学校捡到手机后准备交给门卫,但门卫没有人,这个过程有监控录像,然后准备第二天再还,结果这期间手机丢了,此款新手机价值3000,丢手机的同学就要求理赔,并声称不赔就起诉,我想知道法院会受理吗?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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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锦州 咨询解答:10156条

会受理的,属于侵占行为,《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他人业已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17-11-25 16: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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