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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土地上的房产征收补偿,出让使用期末未满

ask****826 湖北-黄冈 土地承包咨询 2017.11.24 12:02:50 403人阅读

国有出让土地上的房产征收补偿,出让使用期末未满,对出土地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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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你可以获得如下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确定。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4、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或者留言,本律师愿意全力为你解决难题。
打字辛苦,满意的话,请采纳,并请对律师的回答给予评价。

2017-12-19 12:0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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