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在看守所内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经济特别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实,刑事辩护全覆盖跟看守所没有任何的关系的,这本身是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场历史性的变革,其本质的目的是要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当中的基本权利。
专业解答看守所内的法律援助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自身经济特别的困难,其实在刑事诉讼法当中就规定,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自身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进行辩护。当然,前提条件必须是要满足犯罪嫌疑人是因为经济困难所以才没有聘请律师。
专业解答根据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本人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专业解答加强阵地建设,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在看守所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场所;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工作站负责接受、登记、初审在押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及时转交市、县法律援助中心,每月安排一天由专业律师值班,为在押人员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同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专业解答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主要由申请人以信件形式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周转期较长,不利于法律援助的高效、便捷服务。自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以来,在押人员只需向工作站直接递交申请表,经工作站审核后将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材料1日内提交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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