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老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他个人的财产如何分配,包括赠与给谁,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谁继承,完全由老年人个人说了算。
老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其个人财产由其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监护,在老人去世后,其个人生前财产作为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予以继承。
2、老年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只要该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任何人不得干预。即便老年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均赠与他人,其子女作为其法定赡养义务人,仍需履行对其法定的赡养义务。
3、赡养义务人不得以放弃遗产继承或其他理由对老年人不履行赡养义务。
4、老年人的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后,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老年人)的父母、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继承。
5、法定继承程序之中遗产分割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的分割。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仅可以继承其父或母应当继承的份额。继承人之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6、只要老年人的再婚配偶依法与其办理了婚姻登记,就有权成为老年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老年再婚其夫妻财产分割是如何的,分割的原则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老年再婚其夫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分割原则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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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2)夫妻均等分割; (3)照顾无过错方; (4)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5)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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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再婚遗产的分配原则包括: 1、一般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分配; 2、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继承; 3、在分配继承财产前,应当先对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那一份纳入被继承人的遗产。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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