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赔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能够限定赔偿安置的具体准则。
2、先赔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赔偿。根据草案,征地赔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准则计量。土地赔偿准则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准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赔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赔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赔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赔偿、安置补贴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赔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赔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能提供的按照市场价予以货币赔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予以赔偿。
6、社保方面。将在赔偿资本中增加社保补贴资本,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草案还对征地流程作出原则性限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流程”,并明确,“赔偿资本不落实的,不得准许和实施征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赔偿规则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国务院就征地赔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乡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进市场。失地农民往往不能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9、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赔偿准则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赔偿征收赔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赔偿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赔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赔偿。
乡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总和不得超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通常征收赔偿不超出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赔偿不够100元。
10、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流程,予以平等赔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赔偿包括土地赔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贴与社会保障花费,乡村村民住宅赔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赔偿和青苗赔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赔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限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能够限定赔偿安置的具体准则。
11、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乡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专业解答土地被征收,地上的果树按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以到当地的县级房屋征迁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查询。属于零星果树,一般按移栽费补偿;属于面积较大的果园,一般培育期和初果期按投资额的三倍补偿,盛果期果树由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评估后按每亩水果产值的两到三倍补偿。
专业解答耕地果木的赔付一般按实际树数计算,特殊情况可能按亩数补偿,标准因品种和规格而异。赔偿金额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环境和规定制定。以苹果树为例,初果期约90-210元/株,盛果期约210-1200元/株,衰果期约600元/株。
专业解答土地征收果树赔偿标准:苗木培育期(1-5年)5-90元/株;初果期(6-8年)90-210元/株;盛果期(9-25年)210-1200元/株;衰老期(26年以上)600元/株。具体金额根据树种、树龄等因素确定。
专业解答耕地果木的赔付一般按实际树数计算,特殊情况可能按亩数补偿,标准因品种和规格而异。赔偿金额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环境和规定制定。以苹果树为例,初果期约90-210元/株,盛果期约210-1200元/株,衰果期约600元/株。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征收土地上的树木如何补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律师解析 1、被征用的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相应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2、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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