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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永久性承包了别人的土地,土地确权应确给谁,对方有权要回吗
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调整承包地。所以,只要是以出租、转包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其土地仍然确权给你;如果是以转让、互换形式流转土地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可以将土地确权给受让方。
有权利要回,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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