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除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五种形式不可实行股权激励外,其他均可实行股权激励。一般我们说起哪些企业可以做股权激励,通常的标准是:企业盈利,有前景,有预期的收益。因为做股权激励的目的,是让员工挣到钱,让员工有主人翁意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不用,股权激励的股份不用承担亏损风险。到期可以选择行权和不行权,如果有利益就行权,没有利益就不行权。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律师解析 亏损也可以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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