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现在土地要征收了,政府需要娘家30年前的原始农村户籍证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原始农村户籍证明一般需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村委会出具,内容需明确当事人30年前(具体年份)在娘家的农村户籍情况。以下是参考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户籍证明
兹证明XXX(姓名),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其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30年前对应的时间段),户籍所在地为XX省XX市XX县XX乡(镇)XX村XX组(即其娘家所在农村地址),属当地农村户籍,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XX村委会(或XX派出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需明确30年前的具体时间段,与征收政策要求的时间对应;
2.?村委会出具后,可能需当地派出所审核盖章,具体以征收部门要求为准;
3.?信息需与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一致,避免错误。
建议先咨询征收部门或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确认证明的具体要求后再开具,确保符合使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