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3月份协议离婚,当时考虑到子女后期的生活我们协议女儿跟我,儿子跟他,房产一人一半。房产归他,他给我我们房产折合人民币的一半20万。因为考虑到他一下拿不出那么多,儿子还小他的经济压力会比较大协议他30天内给我一万元,后面的19万分为每月2000元打到指定账户里。因为房子贷款在我名下。我们的房贷还有7年时间。每月月供500元。所以协议贷款还清房子过户给他。而在这期间我拥有房子的居住权。两个孩子在我们双方未在婚前由我监护,他付给我孩子各项生活费支出。但是他从6月份开始不履行协议,应该给我的钱不给了,孩子也因为他在外地工作直接扔给他父母帮忙带不闻不问,稍微一有什么头疼脑热的他父母就带孩子来找我。周围的人都劝我为了孩子给我们互相一次机会,他也说不会再婚,即使不能复婚也好好照顾孩子,但是他另一边在网上让朋友介绍对象,自己网恋,被人骗了10多万。没有钱借的差不多相当于高利贷的那种网银信贷。6月份热恋期间回来老家把家里门锁都换了不让我和孩子进门,后来因为房产目前还属于双方,我报警处理的才能回家。7月份他发现被骗后报了案,但是那种你情我愿的以谈恋爱的方式被骗的太多,追回来的希望几乎没有,他又回来想找我复婚,当时还是处于同情和碍于孩子的情面我答应给他一年时间去处理那件事,而他也答应房子给我,每月给孩子500元抚养费。这期间协议中他应给我的2000一分没给。而且他这半年来一分没有存下(他现在的月薪5000-10000),在每个月还500房贷给我女儿500抚养费,儿子因为在奶奶家也没什么大开销他也就不给钱,偶尔需要买衣服什么的都是我给买,我问他要钱了他也要看了买东西的票据才给我。他每个月的钱用于吃保健品的2000左右,生活费1000左右,其余钱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哪去了反正就是一分钱存款没有,而且他还网上打麻将。鉴于这种种我深觉得他不能更好的抚养孩子,更怕他沉迷网络把家产丢掉,孩子将来没有保障,我要求他履行口头承诺:将房产无偿赠予我,由我保管,等孩子成年以后过户给我们的儿子。现在等于要变更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内容,请问需要向公证处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因为房贷未清,房产证也没有办理出来)。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