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六安法律咨询 > 六安职务侵占辩护法律咨询 >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李* 安徽-六安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3.02.16 16:31:31 484人阅读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六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六安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立案标准: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4日川高法[2002]105号)
三十九、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23-02-16 16:32:3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