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的代购行为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代购本身并没有原罪,但代购并不等同于免税。
如果依法缴纳了海关税的代购或者代购的物品本身属于免税的,那么代购就是正当合法的;如果代购的物品不属于免税的,且逃避海关税收,则是非法的,涉嫌走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专业解答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空姐代购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专业解答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等刑罚规定的走私特定物品的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意思就是说除了刑罚规定的特定物品的走私外,都可以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那么下面就随律图小编来看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例。
律师解析 空姐代购时如果按规定缴税的,不构成走私罪;如果代购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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