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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不得担任慈善组织的负责人

何** 辽宁-朝阳 公共安全咨询 2023.02.08 17:41:09 389人阅读

什么人不得担任慈善组织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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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慈善组织的负责人是保障慈善组织正常运转及内部治理的核心。
2.根据《慈善法》第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慈善组织的负责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五年的;在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的组织担任负责人,自该组织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2023-02-08 17:4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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