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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投资非法集资这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朱** 黑龙江-哈尔滨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09 18:54:10 547人阅读

我有个朋友之前投资了一家公司,盈利一直不错,但是昨天他被抓了,说是非法集资,我想知道投资非法集资这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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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有这几点:非法集资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筹集资金、并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其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属于无效合同范畴。既然是无效合同,理应谁的财产归还给谁,集资人应把依据合同取得的集资款返还给集资参与人。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原则,签订投资合同的主体是非法集资人和集资参与人。一旦合同无效,返还财产的责任和义务主体应该是非法集资人。有关监管部门虽然担负市场监管职责,但保障的是市场主体的权利,而非收益。说到底,参与非法集资行为也是一种投资。投资行为到底有没有收益,收益多少,需要投资人自己擦亮眼睛、审慎对待,而不是赚了钱装入自己腰包,亏了本转身找政府索赔。
那么如何识破非法集资呢?
非法集资有四个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形式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本性。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不法经营者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实中,非法集资者往往通过媒体、传单、推介会、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等均是其惯用伎俩。
在这个高智商犯罪云集的时代,很多非法的东西都包装上了“合法”的外衣,如何防止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非法集资与投资合同是什么,
其次,明确自己所签订的投资合同的内容,仔细甄别区分。
最后,要明白救济途径是什么,运用合法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2017-11-09 18:5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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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我国投资非法集资这二者的区别就在于以下几点
①投资人参与度不同。众筹是将产品和更多的人连接,众筹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感,这种参与是全方位的。集资则是筹资人通过资金的聚集去做一个实业项目或进行资本的营运,在借贷中出借人追求的是资金的回报,基本不参与项目的管理。
②目的不同。众筹对发起人而言不仅是追求资金,还需要得到大家智慧的滋养、口碑的传播,而集资的目的则比较简单主要是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③风险不同。股权众筹是以募集资金召集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为目的,不以提供固定的回报来制定众筹计划,相对而言是一种理性的市场行为,对募集的项目而言资金压力较小。但是非法集资不同,非法集资一般以提供远高于银行利息、远高于基金信托产品的收益率等方式提供回报,因此对项目的还款压力非常大。
④运作方式不同。众筹是一种新经济的运作形态,从项目的启动、市场定位、众筹计划的发布、产品的研发、产品的制作等各环节都全方位的公布信息,公开透明是众筹的核心价值观,而非法集资项目的发起方公开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他们遵循商业秘密的保护,参与股权投资的人在参与项目前一般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2017-11-09 18:56:10 回复

集体户就是很多人一个户口,通常是针对单位、学校等人员;非集体户是在西安没有工作、没有住所的可以落到社区集体户,对于符合西安市现行户籍准入条件,但没有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等人员,专门设立了社区集体户。非社区集体户指的就是在西安购买了房屋,可以将户口落在房屋上面,这个叫非社区集体户。

谈到股权众筹不得不先从天使投资谈起。天使投资是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个人或者机构,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的直接投资。天使投资人获得被投资企业一定比例的股权,待被投资企业上市、挂牌或被并购后,天使投资人将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以获得利润。由于被投资企业处于初创阶段,企业能否持续经营并获得利润还处于非常不确定的状态,因此天使投资的风险非常高。部分天使投资人会联合对某个企业进行投资以分散风险,当把这种理念带到互联网平台上就形成了我们说的股权众筹。人人皆可成为天使投资人,这就是众筹的核心理念。
  一般来讲股权众筹从发布需求到投资人退出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1、项目人选定适合的众筹平台,将项目情况、拟融资金额、拟出让股份等信息提交给众筹平台;
  
2、众筹平台对项目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众筹平台要求的,由众筹平台对外发布;
  
3、投资人在众筹平台上选择项目,并确定投资金额;
  
4、如果投资人的投资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了项目人预先设定的金额,则由众筹平台协调项目人与投资人签订相关的文件;
  
5、在文件签署完毕后,众筹平台按照预先规定好的方式将投资款发放给项目人;
  
6、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项目人的项目达到了上市、挂牌的条件或有企业愿意收购该项目,则投资人可将自己持有的该项目的股份变现以获得投资收益。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三方:项目人、投资人、众筹平台。
  项目人是项目的策划者、执行者和资金使用者,掌握了项目最核心的信息,是整个项目的价值能否实现的核心因素。项目人存在着商业风险和道德风险两重风险,商业风险是指项目的运作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遭遇失败的风险,道德风险是指项目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不利于他人特别是投资人的行为的风险。
  投资人是实际投入资金的人,投资人根据自己对项目的判断进行投资,一旦项目获得成功将会收到相应的汇报,如果项目失败可能根本无法收回自己的投资。
  众筹平台是项目信息和投资信息的集散地,是撮合项目人与投资人的中介,也是调和项目人与投资人信息不对称矛盾的中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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