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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仲裁员申请回避的有什么情况?

李* 陕西-安康 刑事诉讼咨询 2017.11.07 07:27:50 1150人阅读

我朋友生意出了问题,申请了仲裁,但是仲裁委员会好像和对方有联系,请问仲裁员申请回避的有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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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仲裁员申请回避的有:
1、是本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其他关系”是指:
(1)对于承办的案件事先提供过咨询的;
(2)现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且离任不满两年的;
(3)兼职仲裁员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或曾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不满两年的;
(4)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的;
(5)担任过与本案有关联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和代理人的;
(6)私自会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或者接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7)其他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情形。

2017-11-07 07:33: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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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仲裁员申请回避的有: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017-11-07 07:29:50 回复

对于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回避申请的提出时间。仲裁员自行回避的提出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但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时间,则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则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归于消灭。
2、回避决定的作出。无论是仲裁员自行提出回避,还是当事人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员是否回避,都要由特定的机构或特定的人员对回避事由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回避的决定。我国《仲裁法》将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的决定赋予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3、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当事人申请回避时应当说明事实和理由并提供证据,即所谓“谁主张、谁举证”,以便仲裁机构进行审查,作出仲裁员是否回避的决定,同时也防止当事人滥用回避申请权,拖延仲裁程序。

我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前述其它关系是指:对于承办的案件事先提供过咨询的;现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者曾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且离任不满两年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的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事项。

你好,对于仲裁员应该申请回避的回答如下
回避的形式。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员回避的形式包括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
(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即仲裁员认为自己具有法定的回避事由,从而主动提出回避的请求。仲裁员的自行回避,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该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自行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2)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应当回避的事由,有权提出要求该仲裁员回避的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并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既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提出。我国仲裁法第3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该仲裁员是否回避。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其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3.仲裁员回避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37条的规定,仲裁员因回避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仲裁法的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但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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