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伪造身份信息来获取信用卡并进行交易;二是使用过期或作废的信用卡进行欺诈;三是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非法交易;四是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额或超期透支,并且在银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不还款。这些行为都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专业解答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有四种表现:伪造或冒用信用卡、使用过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或超期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这些行为均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
专业解答信用卡诈骗的常见形式有:使用伪造或冒用他人身份获取的信用卡;使用过期、无效的信用卡;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盗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取现;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限额或逾期不还款,经银行多次催收仍不还款。
专业解答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的; 4.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这些行为均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专业解答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有多种形式,如伪造、变造信用卡进行交易;通过虚构信息骗领信用卡;使用过期、作废的信用卡;未经许可盗刷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即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或逾期透支,经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这些行为都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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