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想知道外资企业的规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所以请问一下外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
对于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设立的外商合资、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记机关不做强制性要求,仍可以保留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但是,只要前述公司有任何事项变更,需要一并变更章程的,则公司登记、审批机关会要求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为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2017-11-02 11:51:1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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