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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入股房地产开发土地成本如何确定 入股的方式都有哪些

王* 湖北-十堰 土地承包咨询 2017.11.02 09:30:25 3735人阅读

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商 现在有人以土地入股 想问一下土地入股房地产开发土地成本如何确定 入股的方式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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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对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和房屋进行的综合开发与配套建设,是一种商品生产和管理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可分为投资决策、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四个大的阶段。本书围绕这四大阶段展开,具体分为管理与城市房地产、房地产开发项目选择和土地使用权获取、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决策和可行性研究、房地产规划设计与建筑工程基础知识、房地产开发的建设过程管理、住宅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和交付使用许可管理,以及贯穿于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开发资金筹集与成本监控管理和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其他管理等各个方面。
1996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25号),该通知规定,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购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出。
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方式项目投资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揽项目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可以有效地防止部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减少楼盘“烂尾”等现象的发生。
不按期开发的处罚原则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上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利用土地进行非法炒作,激励尽快将土地投入使用,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这里所指的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起止日,是指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算起满一年。动工开发日期,是指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实质性投入的日期。动工开发,必须进行实质性投入,开工后必须不间断地进行基础设施、住房建设。在有拆迁的地段进行拆迁、三通一平,即视为启动。一经启动,无特殊原因则不应当停工,如稍作启动即停工无期,不应算作开工。

2020-12-11 09:56:2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土地入股的概念。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二、土地入股合作方式。签订合作入股(股份合作)合同甲方(入股方):乙方(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上述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折合股份为股或折合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入股期限股份合作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甲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以实物形式支付。
四、股权红利支付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的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8、其它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4、其它约定的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2、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元。
2、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每迟延一天,按应支付红利的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元承担违约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土地入股的概念。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二、土地入股合作方式。签订合作入股(股份合作)合同甲方(入股方):乙方(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上述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折合股份为股或折合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入股期限股份合作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甲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以实物形式支付。
四、股权红利支付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的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8、其它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4、其它约定的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2、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元。
2、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每迟延一天,按应支付红利的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元承担违约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土地入股的概念。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二、土地入股合作方式。签订合作入股(股份合作)合同甲方(入股方):乙方(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上述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折合股份为股或折合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入股期限股份合作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甲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以实物形式支付。
四、股权红利支付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的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8、其它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4、其它约定的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2、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元。
2、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每迟延一天,按应支付红利的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元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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