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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神,我在苏州开车被扣分了,但是感觉扣得有点多,请问苏州驾驶证扣分规定是什么啊?
您好,苏州驾驶证扣分规定分的很细,你可能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对一起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进行罚款处理后免于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允许申请二次。 2、被扣分值为3分(含)以下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才能申请在线学习免记分,但超过3分的不能免! 3、申请对象为持苏州市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并必须是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苏E号牌非营运小型客车在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
两个查询方法:1.到车管所查询。2、登陆“122交通网”输入身份证号码和驾驶证档案编号即可查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增加对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科技管理手段的投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予以表彰、奖励。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登记和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以及驾驶人的考试和驾驶证的发放、审验、使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监察、教育、财政和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第五条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年的9月1日至7日为本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六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悬挂法定机动车号牌以外的其他号牌;(二)接送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幼儿的校车在车身两侧喷涂统一的标识;(三)大型、中型客运机动车和货运机动车驾驶室的两侧,喷涂车辆所有人及其居住地的名称以及准乘人数或者核定载质量,车身后部喷涂放大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四)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不得影响安全驾驶;(五)客运出租车安装出租车标志,并在驾驶室的两侧喷涂经营人名称;(六)随车配备灭火器具、故障车警示标志;(七)不得安装、使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装置。第七条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时,应当登记报废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信息,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规定。第九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应当报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使用证件。第十条接送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幼儿的校车驾驶人,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相应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记录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给予的行政处罚和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等信息,并向机动车驾驶人及其所在单位、保险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网络查询、手机短信查询、电话查询和交通警察帮助查询等方式,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交通安全信息。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集中办理交通管理业务的场所设立信息查询窗口或者电子查询装置,有条件的可以在互联网上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主页,方便群众查询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有关规定及相关信息。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办理车辆牌证时限公开承诺制。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十四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要求的,应当进行调整。第十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时,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盲道、缘石坡道。第十六条城市道路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设置和维护。设置费用纳入道路建设工程预算,维护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单位和个人自建的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由单位或者个人负责设置和维护。第十七条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在进出国道、省道和县道交叉路口的明显位置,设置规范的警示标志、让行标志、标线以及减速装置。第十八条因工程建设需要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交通的,应当征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需要半幅封闭的,应当征得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遇有交通阻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第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应当书面征求城市道路主管部门意见,并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对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进行调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或者撤除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发展和居民交通需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城乡居民出行。开辟、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和旅游汽车行驶路线、站点,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沿线居民的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交通状况,可以在城市主要道路上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站点。在设有临时停车站点的城市道路上,出租车不得在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二十二条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在道路的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货运机动车、大型客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摩托车应当在辅路行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当靠路边行走。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交通情况,对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大型货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进行限制,限制内容经过听证后决定并公布。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时,可以借道或者变道行驶,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让所借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二)依次按顺序行驶,不得频繁变更车道;(三)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的车辆,在不妨碍快速车道的车辆正常行驶时,允许借道超车,但超车后立即返回原车道;(四)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五)快速车道行驶的车辆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及时变更到慢速车道行驶。第二十六条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公交专用车道允许接送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幼儿的校车行驶;遇有交通管制、交通阻塞等情形时,在交通警察指挥下,其他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第二十七条机动车在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且未设定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行驶的最高时速,在城市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为九十公里;在城市未封闭的机动车道路为六十公里;在公路为八十公里。第二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机动车遇有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孕妇、老年人或者儿童时,应当停车让行。第二十九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或者靠路边停车,应当提前一百米至五十米开启转向灯。第三十条机动车驶入、驶出道路时,对在道路上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应当让行;驶入、驶出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时,驶入主路的机动车对在主路正常行驶和驶出主路的车辆应当让行。第三十一条机动车在积水、泥泞或者易产生扬尘的道路行驶遇有行人和车辆时,应当减速慢行。第三十二条货运汽车挂车、半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和拖拉机挂车车厢内禁止载人。第三十三条机动车牵引故障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牵引车和被牵引车的驾驶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间在一年以上;(二)夜间使用软连接方式牵引时,在牵引装置上设置反光标识;(三)道路的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在慢速车道行驶;(四)行驶的道路设有辅路的,在辅路行驶;(五)全挂拖斗车、运载危险物品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故障机动车。
如果是驾驶员本人去处理违章,带上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就可以了。 如果是代替他人去处理违章,要带上你的身份证、他人的身份证、他人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江苏徐州驾驶证扣分查询方法有什么,如何计算记分周期的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江苏徐州驾驶证扣分查询方法最简单的就是驾驶员本人到本地的交通大队办事厅进行细查询。或者可以打电话查询或者短信查询。也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服务网站进行查询,如果要登陆的话,也可以用手机查询。
专业解答在江苏徐州驾驶证扣分的查询方式主要是在网上查询,打电话查询或发短信查询等,在网上查询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局的网站查询,也可以在违章查询工具上查询,如果对驾驶证扣分有异议,可以准备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交警大队咨询工作人员。
专业解答机动车在汽车站逆向行驶的扣分标准是扣三分,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处20元以上到200元以下罚款。
专业解答苏州市驾驶证扣分查询的方式包括三种:上网查询交通违章、打电话查询交通违章或者是直接到所在城市交警队或车管所查询交通违章。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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