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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小区绿化怎么规定的,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陈* 河北-沧州 司法文书咨询 2022.12.28 12:09:42 467人阅读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怎么规定的,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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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小区应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绿地应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22-12-28 12:1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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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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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小区绿地属业主共有,但标明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私人所有的除外。小区绿化分广义和狭义,广义指提升居住环境的园林工程,狭义则考虑植被的环境影响及经济效益等。业主对专有部分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但不得危害建筑安全和其他业主权益。业主对共有部分也有权利和义务,不得放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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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小区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新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小区不低于25%,并应保障居民人均绿地面积。同时,绿地布局需满足日照等要求,确保居民生活品质。物业应依法管理,制止破坏绿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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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二、小区绿化分广义绿化和狭义绿化,广义的泛指增加了植物,改善居住小区环境的园林工程都可以算是小区绿化,狭义的是指在广义泛指基础上增加认为评判标准,例如那种植物的存在会对环境与什么影响,该行为的性价比如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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