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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李* 山东-临沂 合同订立咨询 2017.10.30 10:19:29 187人阅读

律师,您好,请教您一个法律知识,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呢,非常感谢您的帮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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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律并不禁止三方合同。《房产交易居间合同》本着经济、方便交易的原则,在买卖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居间方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影响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反,该合同能够更加保障交易安全和节省交易成本。因此,该合同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是否定。

2017-10-30 10:2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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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既约定了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又约定了房屋买卖双方与居间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本合同包含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及居间合同关系两种法律关系。故出卖方与买受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某经纪公司有权收取报酬。陈某本应按约定交付10万元定金,但其只交付5千元定金,剩余的95000元定金一直未交付,故按约定理应由其向某经纪公司支付佣金。二审法院作出改判。

2017-10-30 10:2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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