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欧阳喜华,是东莞清溪威顺佳电子厂员工,2017年7月确诊患有多发性骨髓瘤,是浆细胞的恶性肿瘤,一种常见的血癌。之后开始化疗,估计到12月做完移植需要花费40多万。而且癌症无法治愈,后续治疗还需要大笔医药费维持生命。 本人2001年3月10日进厂,其中2008年回家一年,2012年回家一年,2013年5月6日再次进厂做到病发,期间一直在工厂吃,工厂住,在工厂发病。 工厂食堂给员工吃发霉的大米,工厂工作生活住宿环境非常恶劣,诸多原因都可能造成致病,都跟工厂有关联。 本人来来回回已为工厂工作十四五年,员工身患重病固然不幸,但作为企业有否履行了其道德上的义务和法定义务?企业要盈利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员工的艰辛付出,殊不知工厂赚的每一分钱都是员工们用汗水、血和泪甚至生命换来的,耗费青春,耗费生命值,耗费健康换来的。 希望工厂不只顾自己赚钱,唯利是图;也能感恩员工,回报员工,为企业担责,为社会担责。 一个跟了老板十几年的老员工得了绝症住院,老板多次在电话和面谈中承诺他本人以及公司会从人道主义出发对我表示慰问和援助,我当然是期待老板能施一把援手,帮助我渡过难关,但到目前住院期间,老板也没带一点东西、送一分钱来看望过本人,实在叫人寒心,做法实在是过分和绝情。 求助律师:我这种情况要怎样维权呢?有什么法律途径可否让工厂老板替我分担一部分医疗费?后续治完病可以要求工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其补偿吗?标准怎样? 如果林律师有空,可否登门拜访,详细咨询?谢谢!
如果工厂没有为你买医疗保险,你可以要求单位报销约百分之七十的医疗费
2017-10-29 20:02:5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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