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梁平区法律咨询 > 梁平区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敲诈勒索罪与食品打假一样吗

敲诈勒索罪与食品打假一样吗

吴* 重庆-梁平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12.06 17:23:48 438人阅读

敲诈勒索罪与食品打假一样吗

其他人都在看:
梁平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梁平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食品打假的行为并不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这两者之间是不一样的,在本质上存在差别,敲诈勒索罪属于刑事犯罪,需要行为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食品打假定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2022-12-06 17:25:48 回复

食安法对过期食品的处罚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敲诈勒索罪食品过期如何定罪

    专业解答敲诈勒索罪系指某类特殊主体(自然人或者单位)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采用恐吓、胁迫等方式,向他方强制索取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若是该行为与食品过期问题产生关联,则往往需要将其纳入到食品安全犯罪的范畴中进行分析。

    2024.10.22 1439阅读
  • 敲诈勒索罪与食品打假一样吗?

    专业解答食品打假的行为并不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这两者之间是不一样的,在本质上存在差别,敲诈勒索罪属于刑事犯罪,需要行为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食品打假定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2024.08.18 1923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