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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石* 山西-大同 子女抚养咨询 2017.10.24 10:09:25 16744人阅读

因为出了交通事故,有孩子需要抚养,要付抚养费,那么关于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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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中抚养费的几种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扶养费=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抚养人数×伤残系数×责任系数 ×被抚养年数。
     此公式中被扶养人扶养费为某一人的;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为一审辩论终结前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抚养年限因人而异,年龄在60岁以下要求无劳动能力,抚养年限是20年;正常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20年抚养年限)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正常的未成年人抚养至18周岁(18-实际年龄);抚养年限从死亡或出具伤残鉴定结论之日算起,精确至月;伤残系数为扶养人伤残等级对应的系数,死亡时系数是100﹪或不用乘以系数;责任系数为对方应负的责任比例,如对方全责则取100%,如双方对等责任,则取50%,如对方负主要责任,则取80-60%,对方次要责任,则取40-20%,对方轻微责任,则取10%。强制保险限额内的伤残赔偿金不分责任比例,不用乘于伤残系数,超交强险限额和第三责任险内的及侵权人责任部分,都要乘以责任系数。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数个扶养义务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扶养费总额不超过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数人抚养费总额计算方法:
    先计算出每一个被抚养人一年的抚养费。(此数字在数人一年的抚养费不超过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时是实际数字,反之是计算用数字)
    被抚养人一年的抚养费=上一年消费支出标准÷抚养人数×伤残系数×责任系数(交强险限额内不用乘以责任系数)
    被抚养人有多人,各人抚养年限长短不一,前边年限段被抚养人数多,后边年限段被抚养人数少,需要判断数个被抚养人一年的抚养费总额是否超过上一年消费支出标准,先从前边年限段开始判断,从前到后依次逐年限段判断,并计算出每个年限段数人的抚养费,数个年限段数人的抚养费累计即为数人的抚养费总额。
      在第一个年限段,如果数人一年的抚养费不超过上一年消费支出标准,那么之后年限也不会超过,被抚养人各自抚养费=被抚养人一年的抚养费×各自被抚养年数,数人的抚养费累计就是数人抚养费总额,此情形在第一年限段即可算出数人的抚养费总额,用字母①1表示。
    如果数人一年的抚养费超过上一年消费支出标准,超出的部分不能计入,那么数人一年的抚养费就是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数额,第一年限段数人的抚养费①=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一年限段年数。如果有必要计算出每人实际抚养费,就要将总数按比例分摊至每个被抚养人,按比例分摊数额是实际数额(按年分摊就是各自一年的抚养费),在此年限段每人的抚养费=每个被抚养人一年分摊的抚养费×本年限段年数。此情形还不能算出数人的抚养费总额。
    在第二年限段,被抚养人数减少,如果数人一年的抚养费不超过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那么之后也不会超过,被抚养人第二年限段及以后各自的抚养费=被抚养人一年的抚养费×各自的抚养年数。第二年限段及以后数人的抚养费累计即为数人的抚养费,用字母②1表示。此情形在第二年限段即可算出数人的抚养费总额﹦①﹢②1。
    如果数人一年的抚养费超过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超出的部分不能计入,那么数人一年的抚养费就是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数额,第二年限段数人的抚养费②=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二年限段年数。如果有必要算出每个人实际抚养费,就要均摊下去,方法同上。此情形还不能算出数人的抚养费总额。
    在第三年限段、第四、第五…被抚养人数逐渐减少,直至到最后一人,计算出每个年限段的抚养费③、
④、
⑤…,将所有年限段的抚养费累计就是数人的抚养费总额, 数人的抚养费总额﹦①﹢② ﹢③,数人的抚养费总额﹦①﹢② ﹢③﹢
④,等等。
    举例:甲乙丙丁四个被抚养人,先计算出每个人一年的抚养费
    被抚养人一年的抚养费=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抚养人数×伤残系数×责任系数
    甲乙丙丁四个被抚养人一年的抚养费分别为、、、元(计算数字),四人一年的抚养费为元。在第一年限段,如果元不超过上一年消费支出标准,那么以后也不会超过,甲抚养费=×甲被抚养年数,乙抚养费=×乙被抚养年数,丙抚养费=×丙被抚养年数,丁抚养费=×丁被抚养年数,四人的累计数为四人的抚养费总额,用字母①1表示,此情形第一年限段即可算出。
     在第一年限段,如果四人一年的抚养费元超过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超出的部分不能计入,那么甲乙丙丁四人一年的抚养费就是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数额,第一年限段四人数年的抚养费①=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本年限段年数。如果有必要算出每个人实际数额,就要按比例分摊下去。分摊方法:甲的数年抚养费=÷×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一年限段年数,乙的数年抚养费=÷×上一年人均年消费支出标准×第一年限段年数,丙的数年抚养费=÷×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一年限段年数,丁的数年抚养费=÷×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一年限段年数,此年限段四人的累计数为四人的抚养费。
     在第二年限段,余下乙丙丁三人,每个人的一年的抚养费不变,分别为、、元,如果三人一年的抚养费元不超过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那么之后年限段也不会超过,乙第二年限段、丙丁第二年限段及之后的抚养费就是各自的一年抚养费乘以各自剩余的被抚养年数,即乙的数年抚养费=×第二年限段年数,丙的数年抚养费=×(第二年限段年数﹢丙之后年数),丁的数年抚养费=×(第二年限段年数﹢丁之后年数),第二年限段及以后三人的累计数为三人的抚养费总额,用②1表示,此情形即可算出数人的抚养费总额﹦①﹢②1。
    如果三人一年的抚养费元超过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二年限段乙丙丁三人一年的抚养费就是上一年消费支出标准数额,此年限段三人数年的抚养费②=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二年限段年数。如果有必要算出每个人的数额,就要按比例分摊下去。分摊方法:乙的数年抚养费=÷×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二年限段年限,丙的数额是÷×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二年限段年限,丁的数额是÷×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二年限段年数。此情形还不能算出数人的抚养费总额。  
    在第三年限段,余下丙丁二人,每个人的一年的抚养费不变 , 分别为、元,如果丙丁二人一年的总额元不超过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那么之后年限段也不会超过,丙第三年限段、丁第三年限段及之后的抚养费就是各自的一年抚养费乘以各自剩余的被抚养年数。此年限段丙的数年抚养费=×第三年限段年数,丁的数年抚养费=×(第三年限段年数﹢丁之后的年数),二人的累计数为二人的抚养费总额,用字母③1表示 。此情形即可算出数人的抚养费总额﹦①﹢②﹢③1。
    如果二人一年的抚养费元超过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三年限段丙丁二人一年的抚养费就是上一年消费支出标准数额,此年限段二人数年的抚养费③=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三年限段年数。如果有必要算出每个人的抚养费,就要按比例分摊下去。分摊方法:丙的数额是÷×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三年限段年数,丁的数额是÷×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三年限段年数。此情形还不能算出数人的抚养费总额。  
    在第四年限段,仅剩下丁,丁一年的抚养费不变为元,肯定不超过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第四年限段丁的数年抚养费
④=×第四年限段年数。数人的抚养费总额﹦①﹢②﹢③﹢
④。

2017-10-24 10:1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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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为: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
(1)、
(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3、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4、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6、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这是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公式,希望有帮助。

2017-10-24 10:1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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