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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社保问题的处理机构是哪里?

廖* 内蒙古-赤峰 社保纠纷咨询 2017.10.20 10:06:48 1017人阅读

我在贵州省毕节市上班,公司帮我买了五险,后面我辞职了,现在在新的单位上班,续五险的时候给我说有问题,贵州省毕节市社保问题到哪里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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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
一卡在手,走遍天下不愁,是对社会保障卡的形象描述。
但是你知道吗?如果参保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等规定,可能会被暂停使用社会保障卡,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017-10-20 10:1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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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访问《2016年毕节地区社保费缴费率标准,毕节地区社保缴费比例及下调多少》,如下是往年的相关资讯,暂定2016年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3月17日,备受关注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纲要提出,未来五年,我国将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5月12日,我们的工作人员得知,从1月1日起,我省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原本最低要缴纳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标准将调整为40%,这意味着收入低于平均工资的低收入者每月将比之前少缴费社保费。
  据了解,我省的社保缴费基数一直以上一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其中,单位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月平均工资不足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超过300%的按300%缴纳;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额为基数缴纳。但从今年4月1日起,最低缴费标准将从60%调整为40%,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为缴费基数,这将降低低收入者所缴纳的社保费用。
  目前,由于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未公布,各单位和个人仍以的平均工资为社保缴费标准。以此为例,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396元(3199.67元/月),假设一个职工的月收入为这一工资标准的39%即1247.87元,按照之前的规定,他每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为3199.67×60%=1919.8元,以养老保险为例,他每个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为1919.8元×8%(养老保险个人需承担的部分为8%)=153.58元。现在,缴费基数调整后,他每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变成3199.67×40=1279.87元,同样以养老保险为例,他每个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变成了1279.87×8%=102.39元。
  此次调整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以根据本人承受能力核定,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
以上就是关于贵州省毕节市社保问题的有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2017-10-20 10:0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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