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不予认定,并且拒绝纠正的,受害人能追究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吗?

不予认定,并且拒绝纠正的,受害人能追究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吗?

小* 北京 行政诉讼咨询 2006.04.29 13:33:16 3162人阅读

    《教师法》出台以前任教的教师,本应按《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学历条件给予资格认定,却因误套了《教师法》出台以后的学历标准,不予认定,并且拒绝纠正的,受害人能追究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行政类律师 全国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上海-奉贤区 咨询解答:2787条

可以向当地的教委进行反映

2006-04-29 15:29:50 回复
地区:辽宁-铁岭 咨询解答:2119条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06-04-30 08:59:38 回复

没法办理,一切建设均需在规划区内进行。

1、对于登错版且未验收的广告,通常可以拒付广告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